张某与薛某签订了一份生鲜买卖合同,约定张某付款后5日内,由薛某将该批生鲜运至指定港口完成交货。薛某将生鲜运至约定地点后,张某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,由于该批生鲜无法长期保存,薛某将生鲜变卖后对所得价款进行提存。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,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()。
A
薛某未经张某允许而进行提存不合法
正确答案
B
薛某直接将标的物变卖的行为合法
C
张某与薛某的债权债务关系自提存之日起归于消灭
D
提存费用由薛某承担
正确答案
E
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毁损.灭失的风险由张某承担
正确答案:AD
详细解析
(1)选项A: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,债务人可将标的物进行提存;(2)选项B:标的物不适合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;(3)选项D: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即债权人承担。
所属课程:涉税服务相关法律
考试类型:会计财税考试